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

紅樓夢 小曲(第二十八回) 賞析

  兩個冤家,都難丟下,想著你來又記掛著他。兩個人形容俊俏,都難描畫。想昨宵幽期私訂在荼麋架,一個偷情,一個尋拿。拿住了三曹對案,我也無回話。
  [說明]
  馮紫英邀寶玉至其家飲酒。席上,薛蟠酒酣忘情,拉著妓女雲兒要她唱一個新樣兒曲子,雲兒就彈著琵琶,唱了這支小調。
  [註釋]
  1.冤家——「情人」的一種謔稱。
  2.三曹對案——審判訴訟案件時,原告、被告和證人三方面人都到場對質。
  [鑒賞]
  參見《「女兒」酒令五首》鑒賞。         
「女兒」酒令(第二十八回)   
  [說明]
  這是在馮紫英家酒席上行的令。行酒令為戲的花樣很多,書中寶玉交代這次行令的辦法說:「如今要說『悲』『愁』『喜』『樂』四字,卻要說出『女兒』,還要註明這四字的原故。說完了,飲門杯。酒面要唱一個新鮮時樣曲子,酒底要席上生風一樣東西——或古詩、舊對、《四書》《五經》成語。」
  「門杯」,每人行令時規定要喝的面對的一杯酒。「酒面」、「酒底」,飲門杯之前和之後要出的節目或要說的詩詞、趣語。「席上生風」,想出一句詩詞、成語來,與桌面上有的一件東西有關,使大家感到風趣。
返回列表